- 呼吸系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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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复方制剂、生物制品
- 医疗器械
- 非药品
鼻炎宁颗粒
包装规格:15g*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065
效期: 2026-09
生产厂家: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件装量:8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065
生产厂家: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件装量:8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鼻炎宁颗粒
- 【商品名/商标】
亚太
- 【规格】15g*10袋
- 【性状】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清湿热,通鼻窃,疏肝气,健脾胃。用于慢性鼻炎,慢性副鼻窦炎,过敏性鼻炎,也用于急性传染性肝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5g,一日2次~3次。
- 【不良反应】1.全身及皮肤:主要为过敏样反应,临床表现为面色潮红、皮疹、瘙痒、面部水肿、寒战、发热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3.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喉水肿。4.心血管系统:心悸。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四肢麻木、抽搐。6.其他:视力模糊。
- 【禁忌】1.妊娠期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处方药,由医生处方使用。2.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本品。4.该药在妇女经期服用月经量可能增加,故应慎用。5.首次用药及用药后30分钟内注意观察,出现面色潮红、皮肤瘙痒等。早期过敏症状应引起重视,及时停药,必要时就医,对症处理。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30个月。
- 【生产厂家】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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