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 清热、消炎类
- 五官、皮肤及外用
- 消化、肝胆系统
- 补益安神及维矿类
- 妇、儿科
- 心脑血管及神经类用药
- 内分泌系统(含糖尿病)
- 风湿骨伤及其他药品
- 特殊复方制剂、生物制品
- 医疗器械
- 非药品
小柴胡颗粒(万通)
包装规格:10g*8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057
效期:
生产厂家: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12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057
生产厂家: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12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小柴胡颗粒
- 【规格】10g*8袋
- 【主要成份】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性状】虎泉小柴胡颗粒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功能主治/适应症】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表证者不宜使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虎泉小柴胡颗粒。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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