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 清热、消炎类
- 五官、皮肤及外用
- 消化、肝胆系统
- 补益安神及维矿类
- 妇、儿科
- 心脑血管及神经类用药
- 内分泌系统(含糖尿病)
- 风湿骨伤及其他药品
- 特殊复方制剂、生物制品
- 医疗器械
- 非药品
抗病毒颗粒
包装规格:9g*2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0007
效期:
生产厂家: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6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0007
生产厂家: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6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抗病毒颗粒
- 【商品名/商标】
丽珠
- 【规格】9g*20袋
- 【主要成份】板蓝根、连翘、石膏、知母、芦根、地黄、广藿香、石菖蒲、郁金。
-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流感。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
- 【禁忌】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或应加服其他治疗药物。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久病体虚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2.本品含有郁金,不宜与丁香、母丁香同用。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000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