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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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炎宁颗粒(无糖)
包装规格:4g*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1027
效期:
生产厂家: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2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1027
生产厂家: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2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热炎宁颗粒
- 【规格】4g*10袋
- 【主要成份】蒲公英、虎杖、北败酱、半枝莲。
- 【性状】热炎宁颗粒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苦咽干,咳嗽痰黄,尿黄便结;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4次;或遵医嘱。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热炎宁颗粒。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热炎宁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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