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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嘧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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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0.5g*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1894

效期: 2026-05-04

生产厂家: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300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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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1894

生产厂家: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300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1

药品名称 磺胺嘧啶片
通用名称 磺胺嘧啶片
商品名/品牌 泰盛
主要成份 磺胺嘧啶。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遇光色渐变深。
功效与作用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成人常用量 (1)治疗一般感染:一次1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 (2)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一次1g,一日2次,疗程2日。 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 (1)治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30mg/k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总量不超过2g)。 (2)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每日0.5g,疗程2~3日。
副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禁忌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低,出现结晶尿机会增多,故一般不推荐用于尿路感染的治疗。 8.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9.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相互作用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同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同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 4.与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潜在的毒副作用。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口服含雌激素者)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进行严密的监测。 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时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因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最好避免与此类药物同时应用。 13.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或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贮藏 密封保存。
包装 500mg*100s/瓶。
有效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1894
生产企业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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