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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再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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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0.125g*24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605

效期

生产厂家: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2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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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605

生产厂家: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2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阿莫西林颗粒

  商品名称:阿莫西林颗粒(再林)

  英文名称:Amoxicillin Capsules

  拼音全码:AMoXiLinKeLi(ZaiLin)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成 份】

   分子量:C16H19N3O5S·3H2O

【性 状】 本品为颗粒剂,内容物为白色、类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气芳香、味甜。

【适应症/功能主治】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各种感染。

【规格型号】 0.125g*24袋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禁 忌】 1.青霉素过敏患者禁用。 2.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阳性。 4. 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 0.25~0.5g。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仔。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药物相互作用】 1.丙磺舒竞争性地减少本品的肾小管分泌,两者同时应用可引起阿莫西林血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 2.氯霉素、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和四环素类药物在体外干扰阿莫西林的抗菌作用,但其临床意义不明。

【药物过量】 在一项51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250mg/kg时不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在停药后可逆。

【药理毒理】 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

【药代动力学】 1.口服本品后吸收迅速,约75%~90%可自胃肠道吸收,食物对药物吸收的影响不显著。口服0.25g和0.5g后血药峰浓度(Cmax)分别为3.5~5.0mg/L和5.5~7.5mg/L,达峰时间为1~2小时。本品在多数组织和体液中分布良好。 2.肺炎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患者口服本品0.5g后2~3小时和6小时痰中的平均药物浓度分别为0.52mg/L和0.53mg/L,而同期血药浓度为11mg/L和3.5mg/L。慢性中耳炎儿童患者口服本品1g后1~2小时,中耳液中药物浓度为6.2mg/L。 3.结核性脑膜炎患者口服本品1g后2小时脑脊液中的浓度为0.1~1.5mg/L,相当于同期血药浓度的0.9%~21.1%。本品可通过胎盘,在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在乳汁、汗液和泪液中也含微量。 4.阿莫西林的蛋白结合率为17%~20%。本品血消除半衰退期(t1/2?)为1~1.3小时,服药后约24%~33%的给药量在肝内代谢,6小时内45%~68%给药量以原型药自尿中排出,尚有部分药物经胆道排泄。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清半衰期可延长至7小时。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腹膜透析则无清除本品的作用。

【贮 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 装】 24袋/盒。

【有 效 期】 36 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605

【生产企业】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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