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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长春西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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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10mg*6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573

效期: 2027-05

生产厂家:福建省闽东力捷讯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600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6

库存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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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573

生产厂家:福建省闽东力捷讯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600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6

  • 【产品名称】注射用长春西汀
  • 【规格】10mg*6支
  • 【主要成份】主要成份: 长春西汀。辅料:甘露醇、山梨醇。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开始剂量每天20mg,加入到适量的5%葡萄糖或0.9%的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滴注,以后可根据病情增加至每天30mg,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1.过敏症:有时可出现皮疹,偶有荨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若出现此症状应停药。2.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头疼、眩晕,偶尔出现困倦,侧肢的麻木感,脱力感加重。3.消化道:有时恶心、呕吐,也偶尔出现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4.循环器官:有时可出现颜面潮红、头昏等症状。5.血液:有时可出现白细胞减少。6.肝脏:有时可出现ALT、AST、γ-GTP、LDH、AL-P升高,偶尔也可出现黄疸等。7.肾脏:偶尔可出现血尿素氮升高。8.其他:偶有倦怠感。
  • 【禁忌】1.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颅内出血急性期禁用。3.严重缺血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4.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就医。3.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如果不得不使用时应停止哺乳。4.本品不得与肝素合并使用。5.长期使用时应检查血象。6.本品不可静脉或肌内注射。
  •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可与肝素同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不得不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贮藏】遮光,密闭,于阴凉(不超过20℃)处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573
  • 【生产地址】福建省柘荣县制药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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