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 清热、消炎类
- 五官、皮肤及外用
- 消化、肝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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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分泌系统(含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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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复方制剂、生物制品
- 医疗器械
- 非药品
咳特灵胶囊
包装规格:20粒/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291
效期:
生产厂家: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0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291
生产厂家: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0
- 【产品名称】咳特灵胶囊
- 【规格】20粒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禁忌】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咳特灵胶囊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咳特灵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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