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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包装规格:0.125g*12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865
效期:
生产厂家: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865
生产厂家: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阿莫西林颗粒
- 【规格】0.125g*12袋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性状】本品为颗粒剂,内容物为白色、类白色或淡黄 色颗粒和粉末。气芳香、味甜。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用法用量】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不良反应】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性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禁忌】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呈假 阳性。5.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 【药物相互作用】1.丙磺舒竞争性地减少本品的肾小管分泌,两者同时应用可引起阿莫西林血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 2.氯霉素、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和四环素类药物在体外干扰阿莫西林的抗菌作用,但其临床意义不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 【老年患者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儿童用药】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月。
- 【生产厂家】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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