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 清热、消炎类
- 五官、皮肤及外用
- 消化、肝胆系统
- 补益安神及维矿类
- 妇、儿科
- 心脑血管及神经类用药
- 内分泌系统(含糖尿病)
- 风湿骨伤及其他药品
- 特殊复方制剂、生物制品
- 医疗器械
- 非药品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包装规格:10mg*7S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317
效期:
生产厂家: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件装量:15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317
生产厂家: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件装量:15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 【商品名/商标】
丽珠
- 【规格】10mg*7S
- 【主要成份】雷贝拉唑钠。
- 【性状】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良性活动性胃溃疡、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反流证。与适当的抗生素联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 【用法用量】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1粒),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2粒)。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给药以8周为限、十二指肠溃疡的给药以6周为限。
- 【不良反应】据报告,在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1.严重的不良反应(类似药物)(1)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2)血象: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会导致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此外,有时可见粒细胞减少、贫血,因此当出现此类异常状况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2.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3)其它不良反应 0.1%~5%以下 0.1%以下 过敏症 注1) 皮疹、荨麻疹 瘙痒感 血液 注2) 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 肝脏 注3) AST、ALT、ALP、γ-GTP、LDH、总胆红素升高 循环系统 心悸 消化系统 便秘、腹泻、腹胀感 恶心、下腹部痛、消化不良 精神神经系统 注4) 头痛 眩晕、困倦、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 其它 浮肿、总胆固醇/中性脂肪/BUN升高、蛋白尿 倦怠感。注1):如出现此类症状,应中止用药。注2):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措施。注3):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的措施。注4):有1例肝硬化患者出现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的报告。此外据报告,在国外1例有肝性脑病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和嗜睡。
- 【禁忌】禁用于对雷贝拉唑钠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的患者。
- 【注意事项】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肝硬化患者有导致精神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参照“不良反应”项)] 。(3)高龄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予本剂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与20mg。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剂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片,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 【贮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31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