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 清热、消炎类
- 五官、皮肤及外用
- 消化、肝胆系统
- 补益安神及维矿类
- 妇、儿科
- 心脑血管及神经类用药
- 内分泌系统(含糖尿病)
- 风湿骨伤及其他药品
- 特殊复方制剂、生物制品
- 医疗器械
- 非药品
利巴韦林注射液
包装规格:1ml:0.1g*10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022
效期:
生产厂家: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4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022
生产厂家: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4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利巴韦林注射液
- 【规格】1ml:0.1g*10支
- 【主要成份】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抗病毒药。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 【贮藏】密闭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0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