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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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氨酚待因片
包装规格:0.5g:8.4mg*2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880011
效期: 2026-03
生产厂家:青海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0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880011
生产厂家:青海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0
- 【产品名称】氨酚待因片(Ⅰ)
- 【规格】0.5g:8.4mg*20片
- [适 应 症]本品为中等强度镇痛药。适用于各种手术后疼痛、骨折、中度癌症疼痛、 骨关节疼痛、牙痛、头痛、神经痛、全身痛、软组织损伤及痛经等。
[性 状]本品为白色片。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1次1-2片,1日3次;中度癌症疼痛1次2片,1日3次。7-12岁儿童1次1/2-1片,1日3次(1日不超过2-4片)。
不良反应:1.服用常用剂量时,偶有头晕、出汗、恶心、嗜睡等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本品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为弱,但反复给药可产生耐受性,久用有成瘾性。
[禁 忌 症]
1. 对本品过敏者,呼吸抑制及有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应禁用。2. 多痰患者禁用,以防因抑制咳嗽反射,使大量痰液阻塞呼吸道,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注意事项] 1.本晶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不明原因的急腹症、腹泻,应用本品后可能掩盖真相造成误诊,故应慎重。3.下列情况慎用 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胆结石,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前列腺肥大等。4.长期大量应用本品时,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及血象。5.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二周,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6.参阅对乙酰氨基酚与可待因项下的注意事项。
[贮 藏] 遮光,密封保存。
- 【生产厂家】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8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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