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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喉咽颗粒
包装规格:18g*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225
效期:
生产厂家: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6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225
生产厂家: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6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清喉咽颗粒
- 【商品名/商标】
孔府
- 【规格】18g*10袋
- 【主要成份】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225
- 【生产地址】山东省曲阜市裕隆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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