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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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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300ml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C20160006

效期: 2026-10

生产厂家: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件装量:48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1

库存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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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C20160006

生产厂家: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件装量:48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 【规格】300ml
  • 【主要成份】川贝母,枇杷叶,南沙参,茯苓,化橘红,桔梗,法半夏,五味子,瓜蒌子,款冬花,远志,苦杏仁,生姜,甘草,杏仁水,薄荷脑。
  • 【性状】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一汤匙(15毫升),小儿减半。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糖尿病患者忌用。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3.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 ZC201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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