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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止咳颗粒
包装规格:10g*9袋/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873
效期: 2026-02
生产厂家: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件装量:16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873
生产厂家: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件装量:16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感冒止咳颗粒
- 【商品名/商标】
连乡
- 【规格】10g*9袋
- 【主要成份】柴胡、山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蔗糖。
- 【性状】连乡感冒止咳颗粒为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连乡感冒止咳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糖尿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连乡感冒止咳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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