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 清热、消炎类
- 五官、皮肤及外用
- 消化、肝胆系统
- 补益安神及维矿类
- 妇、儿科
- 心脑血管及神经类用药
- 内分泌系统(含糖尿病)
- 风湿骨伤及其他药品
- 特殊复方制剂、生物制品
- 医疗器械
- 非药品
小儿肠胃康颗粒
包装规格:5g*12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96
效期:
生产厂家: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12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96
生产厂家: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12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小儿肠胃康颗粒
- 【商品名/商标】
海鹤药业
- 【规格】5g*12袋
- 【主要成份】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党参、麦冬、赤芍、甘草、盐酸小檗碱等14味。
- 【性状】本品为红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小儿肠胃康颗粒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小儿肠胃康颗粒。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肠胃康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生产厂家】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9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