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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牙痛安胶囊)
包装规格:14S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117
效期:
生产厂家:长春万德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117
生产厂家:长春万德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 【商品名/商标】
芮康
- 【规格】14粒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200mg,含人工牛黄5mg。
-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不良反应】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可逆性粒细胞减少。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禁忌】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饮酒者禁用。
- 【注意事项】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实验或体外测定发现芮康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酸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时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作白细胞计数。
- 【药物相互作用】甲硝唑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 (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本品可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芮康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中断授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授乳。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芮康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的药动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 【儿童用药】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 【生产厂家】长春万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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