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 清热、消炎类
- 五官、皮肤及外用
- 消化、肝胆系统
- 补益安神及维矿类
- 妇、儿科
- 心脑血管及神经类用药
- 内分泌系统(含糖尿病)
- 风湿骨伤及其他药品
- 特殊复方制剂、生物制品
- 医疗器械
- 非药品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包装规格:0.15g*12s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083
效期:
生产厂家: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3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083
生产厂家: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3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 【规格】0.15g*12粒
- 【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 反-4-丙基-L-2-吡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盐酸盐。分子式为C18H33CLN2O5SHCL;C18H34CL2,分子量为461.44。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时,可根据情况单用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
- 【用法用量】成人,一次0.15~0.3g(1~2粒),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3粒),一日4次口服。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
- 【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病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 ( 水样或脓血样 ),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 ( 假膜性肠炎 ) 。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禁忌】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 【药物相互作用】1.可增强吸入性麻醉药的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导致骨骼肌软弱和呼吸抑制或麻痹(呼吸暂停),在手术中或术后同用时应注意。以抗胆碱酯酶药物或钙盐治疗可望有效。2.与抗蠕动止泻药、含白陶土止泻药同用:克林霉素在疗程中,甚至在疗程后数周有引起伴严重水样腹泻的伪膜性肠炎可能。因可使结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和加剧,故抗蠕动止泻药不宜同用。含白陶土止泻药和克林霉素同时口服,后者的吸收将显著减少,故两者不宜同时服用,须间隔一定时间(至少2小时)3.本品具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与抗肌无力药合用时将导致后者对骨骼肌的效果减弱。为控制重症肌无力的症状,在合用的疗程中抗肌无力药的剂量应予调整。4.氯霉素或红霉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换本品,或阻抑后者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的结合,体外试验显示本品与红霉素具拮抗作用,故本品不宜与氯霉素或红霉素合用。5.与阿片类镇痛药合用,该品的呼吸抑制作用与阿片类的中枢呼吸抑制作用可因加现象而有导致呼吸抑制延长或引起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的可能,故必须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或监护。6.本品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断药的作用,两者应避免合用。7.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08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