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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包装规格:20mg*7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057
效期:
生产厂家: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件装量:150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057
生产厂家: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件装量:150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 【商品名/商标】
丽倍乐
- 【规格】20mg*7粒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反流征(GERD);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 【用法用量】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给药以8周为限、十二指肠溃疡的给药以6周为限。
- 【不良反应】1.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ALT、AST、ALP、Y-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2.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下腹痛、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眩晕、失眠,困倦。倦怠感、握力低下。四肢乏力、感觉迟钝、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此外国外1例有肝性脑症既往史。
- 【禁忌】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代谢物或辅料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 【有效期】18个月。
- 【生产厂家】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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