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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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药品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包装规格:0.25g*12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233
效期:
生产厂家: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3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233
生产厂家: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3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 【商品名/商标】
果香香
- 【规格】0.25g*12袋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0.5~1包;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1~1.5包;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5~2包;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对乙酰氨基酚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2.对乙酰氨基酚颗粒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毒理】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贮藏】密封保存。
- 【生产厂家】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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